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1.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的各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2.学院当年“申请-考核”制招生限额由学校确定。
二、导师招生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除满足学校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学校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2.近两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或中文顶级期刊(《中国科学》相关系列期刊<中文版>、《自动化学报》<中英文版>、《控制理论与应用》<中英文版>)发表不少于5篇学术论文。
3.近五年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全国、山东省和学校的论文抽检中没有出现“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的情况。
4.导师按“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本人当年的招生指标。
三、考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国内硕士学位者,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拿到学位证书),或已取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入学当年的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条件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
(2)首位(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以外文形式发表SCI论文。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截止到提交申请材料结束时间,近五年,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首位(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SCI收录期刊或中文顶级期刊(《中国科学》相关系列期刊<中文版>、《自动化学报》<中英文版>、《控制理论与应用》<中英文版>)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2)获得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申请人位列等级内额定人员;
(3)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并符合下表要求的;
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序号 |
竞赛名称 |
等级 |
位次要求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3位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3位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3位 |
4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前2位或一等奖首位 |
5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con赛事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 |
6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s赛事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 |
7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5位 |
8 |
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首位 |
9 |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首位 |
10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首位 |
11 |
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2 |
世界机器人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3 |
全国高校无人机创新设计应用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4 |
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5 |
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6 |
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7 |
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18 |
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硕士导师为第一、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5. 报考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此条件可适当放宽,每年至多招收1名放宽此条件的考生。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和录取三个阶段。
1.申请阶段
(1)个人申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般包括:①报考登记表;②两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③经报考导师审核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1500字);④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验、复印件留存),应届硕士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在博士生入学时交验;⑤符合申请资格的核心研究成果;⑥外语水平证明;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和其他证明其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⑧所报专业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文件、当年招生简章以及各学科具体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申请人基本报考资格;学院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导师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和向学院推荐。
2.考核阶段
(1)学科综合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工作由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组织实施,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可包含考生所报考导师)。
综合考核采用PPT汇报、现场问答等考核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英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同时,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定量评价,并从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给出具体分数。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根据本学院考核办法出具考核报告,并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录取阶段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或《现代控制理论》业务课考试(考生自选),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者方可被录取。
(2)“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综合考核结果。
(3)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专家组意见和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的科研学术成果、考核成绩等,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确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名单。
五 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3年内不允许报考我院,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 附 则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位点申请人的面试。
2.本办法由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本办法由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