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课程考核、试卷批阅、试卷归档等工作,满足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等工作的要求,在《山东科技大学本专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和《山东科技大学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方案》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课程考核审查制度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完成试卷编制工作(多位任课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时,应协同完成试卷编制工作),需填写《课程试题合理性审查表》(附件1),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各课程目标的对应考核方式及所占分数比例,交系主任或课程群负责人审查。
系主任或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成员根据考核内容是否支撑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指标点,各部分指标点对应考核方式所占分数比例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考核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与大纲主要内容的覆盖度,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是否清晰明确及上一轮的评价结果是否用于课程教学改进等进行合理性审查,最后给出审查结论(附件1),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核。
二、试卷批阅制度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批阅工作,根据试卷参考 答案认真批阅试卷,保证阅卷标准的一致性。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批阅后,应有同行教师对试卷批改、分数计算等进行审查,并在试卷审核人处签字。
试卷批阅的规范要求,参见《试卷批阅模板》。
三、课程考核归档制度
试卷批阅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档案的归档工作。考试档案材料包括:试卷、学生成绩单、考试试卷成绩分析表、(A或B卷)样卷、(A或B卷)参考 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试题合理性审查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课程实验质量评价表(无实验课程可不提交)、试卷批阅质量审核记录表等。
教学秘书负责审核课程考核归档,填写《试卷批阅质量审核记录表》(附件2)。
四、学院自查内容及标准
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评价试题质量、试卷批阅、考试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
责任人: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
参与人: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教学秘书。
审查依据:考试档案材料。
执行周期:每学期一次,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
审查方式: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考核存档资料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