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现对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它事关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毕业实习有关文件精神,把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各学院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毕业实习《关于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山科大教字[2002]31号)和本通知有关精神,提高对加强毕业生实习的认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学院院长是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室)主任是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老师是学生毕业实习的具体指导者。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将实习工作落实到人。各学院要将本单位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交教务处备案。

三、做好实习计划,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结合培养方案、教学实施计划进度和《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实习计划汇总表》(附件一)和《山东科技大学实习班组计划表》(附件二)并交教务处备案。计划上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并作为学校实习检查的依据。各单位要抓好计划落实和整个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学校将在实习过程中按照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四、做好煤炭定单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各相关学院对2012-2013学年第2学期需要进行毕业实习的煤炭定单专业,要做好动员、分组和计划制定工作,确保实习要有规范和明确的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等教学文件,并落实好实习学生名单、联系方式等准备工作,本学期结束前,相关学院分管院长协助教务处做好毕业实习单位联系和落实工作。

五、注意事项。各学院在1月11日前将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山东科技大学实习计划汇总表》和《山东科技大学实习班组计划表》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