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在严格执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相关内容、格式要求的基础上,现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几个重要环节要求如下:

一、进度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可根据专业教学进程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2.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第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学生于寒假期间(2013121-201333日)完成。具体答辩时间由各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二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得影响第一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选题、开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是规范管理,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学生从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依据。学生在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后,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根据课题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并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填写开题报告,经所在系负责人审定后开始执行;

2.开题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严格执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中相关要求;

3.开题报告是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应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同存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每个学生独立写出自己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按规定的格式和封面装订成册,由指导教师评阅后,交答辩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各学院都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高的作用;

2.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全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各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课题的答辩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可以由本专业(学科)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教师组成。小组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其成员名单由系主任确定。新办专业初次答辩可适当邀请院外学术水平较高的12名专家参加;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系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指定的特邀评阅人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三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给特邀评阅人)

4.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

5.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

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要求者;

6.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参考文献、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主要成果或结论。汇报发言1520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委员会(小组)的质询,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存档;

7.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8.对不遵守毕业设计(论文)纪律,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受院(系)级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学生,不准参加正常程序的答辩。学生必须作认真检查,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可准予在最后参加大组答辩,且成绩下降一等级。

五、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类整理和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原件、附件及外语原文、译文、总结等相关材料,由学院资料室集中保存,学院应健全借阅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保存期为4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及其附件应严格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中的要求进行装订;

2.存档材料中各相关人员的签名要由本人亲自签署,不得打印,且不能空缺;

3.留存学生论文的电子稿,以便于整理优秀学位论文;

4.校对、审核毕业设计题目,重点检查题目的来源、性质;

5.答辩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查学院存档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存档材料。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